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暂行)
2020年12月30日发布 2021年9月30日修订
政治理论学习是教职工了解掌握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提高政治理论水平的有效办法,是教职工认知、贯彻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修养、把握人才培养方向的重要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强化思想理论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扎实、有效,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积极主动承担起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历史使命;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引导教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法律法规等政策学习,提升教职工法治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提升教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大政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密联系更有特色更有水平大学建设各项事业,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认识论、方法论提升教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思路举措。
二、学习内容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理论体系。认真学习“八个明确”的科学内涵和“十四个坚持”的基本方略,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地位、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坚定信念、增强信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尤其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论述,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立德树人。
2.深入学习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从历史经验中汲取丰富营养。
3.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增强党性修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做到按章办事,依法治校。
4.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学习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的知识。
6.学习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等方面的时事。
7.中省校重大决策部署和高等教育及相关领域知识和理论。
8.学习“龙江四大优秀精神”尤其是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及其新的时代内涵。
9.国家、省、市每年“两会”精神、党代会精神和校教代会精神。
10.按照规定应当及时跟进学习的其他内容。
三、学习要求
1.学习时间。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和学校重大活动的前提下,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原则上安排在周三下午(寒、暑假除外),每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学时,集中学习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次。党总支制定本单位年度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严格考勤制度,由办公室主任做好学习记录,每个人做好个人学习记录。不得随意占用集体学习时间,确保学习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
2.学习形式。学习活动要紧密结合理论武装“十佳”“百优”“国样板”党支部创建、“学习强国”、“ 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四史”“党史学习教育”等学习教育活动,以集体学习为主,自主学习为辅。集体学习采用领读或导学原著、上级文件、专题讨论、观看视频、辅导讲座、专题报告、讨论交流、调研考察、现场教学、效果测评等方式进行,每次集体学习,可安排数名同志做重点交流发言。同时积极倡导教职工开展自学活动,调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学习的实效性和获得感。
3.学习效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一般性讨论与重点交流、学习理论与研究问题结合起来,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业务学习与政治理论学习的关系,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使科学理论真正成为指导工作和决策的思想武器,成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加快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强大动力。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带头学习,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同时坚持调查研究,深化理论阐释。
四、组织管理
党党总支负责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同时要把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列入教工支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学习情况,抓好检查落实,提出改进措施,提升学习成效;全体教职工要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升理论素养。
五、督导考核
党总支、教工党支部要强化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工作,把教职工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情况作为教职工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将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六、组织引导
党总支、教工党支部要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宣传学院政治理论学习的动态、经验和成效;利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样板支部网站、学校网站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在政治理论学习中表现突出的支部和个人,努力在全院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七、附则
1.本制度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